实践教学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大学生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有机融合,完善“绿色+”、“智能+”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平台与支撑,助力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重点围绕“智能技术+”、“绿色技术+”等领域开展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地应以学生为中心,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实践教育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吃苦精神和担当精神,通过灵活的运行机制吸纳学生深入工程一线、科研一线,开展科研创新实践锻炼,支持大学生开展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探索构建融科研训练课程项目、活动、竞赛和思政等为一体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2.基地应建立协同机制,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应依托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如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双导师制等)。共建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应为本学科领域水平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外实习基地或实验教学中心(室)或学术研究中心(所)等,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育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软硬件设施,有能力共同建设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织实施校内外实践教学培养,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资源保障。  

3.基地应拥有一支相对稳定、责任心强的师资队伍,该队伍由高校教师和共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指导教师应具有科研、教研经历,具备开发、设计、创新实践项目的能力,能有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或科技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基地应促进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健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数字化平台,注重过程监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完善评价机制。

5.基地建设任务:基地应承担学生实习项目不少于2项;本科生参与团队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数不少于2项;团队教师为本科生开展研究性教学或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团队教师指导本科生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不少于2项;团队教师指导本科生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团队教师指导本科生申请专利不少于5项。

二、申报程序

申报团队填写《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学院(部)将申报材料经评审公示后排序上报,每学院(部)报1-2个。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320日(星期)前将纸质稿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1份)、申报汇总表1份)交行政楼209,并将电子稿命名为“*学院+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材料”发送至18171512@qq.com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0289。


附件:

1.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

2.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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