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学院:

为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根据《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浙科大教〔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5届(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所有进入毕业环节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中外合作办学已另行通知)。包括: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表3);

4.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表5);

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6);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

7.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表14、表15)。

二、检查要求

1.第一阶段(202533143日),指导教师自查。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学生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是否按要求完成,检查指导日志是否记录完备,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上交相关材料至学院;

2.第二阶段(202547—4月11日),学院自查。学院应具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书,并严格按照计划书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收齐所需检查材料,并对所有检查材料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所有材料需签字地方皆应签字齐全,电子稿须有电子签名。

同时,学院应将教师与学生材料按指导教师建立文件夹,相应指导教师文件夹内应包括所有要求文件,如:学生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等,每个专业的形式要统一。学院自查中需准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课题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1)。

3.第阶段(20254月14—4月18日),学校和学院交叉检查(见表1)。学校督导组将协同教务处和各相关学院教学院长、专家对各学院开展检查和互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主要围绕相关材料开展以下三方面内容: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是否符合学校文件规定书写要求,选题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发展定位,是否一人一题;

2)指导教师是否按要求进行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日志及中期教学检查表是否记录完整详细,能否体现教师指导过程;

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准备充分、循序渐进,是否对学院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情况管理落实到位,抽检材料是否完备且符合要求。

1  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安排表

抽查时间

检查学院

交叉检查学院

2025414日上午830-11:30

机能学院

电气学院

20254月14日上午8:30-11:30

环资学院

生化学院

20254月14日下午1:45-430

电气学院

机能学院

20254月15日上午8:30-11:30

信息学院

理学院/建工学院

20254月15日下午1:45-430

建工学院

中德工程师学院

20254月16日上午8:30-11:30

生化学院

环资学院

20254月16日下午1:45-430

艺术学院

经管学院

20254月17日上午8:30-11:30

经管学院

艺术学院

20254月17日下午145-430

人文学院

外语学院

20254月17日下午1:45-430

外语学院

中德学院

20254月17日下午1:45-430

中德学院

人文学院

20254月18日上午8:30-11:30

理学院

信息学院

三、检查结果应用

中期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整理所有专家检查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并发布通告。各学院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认真总结,及时改进并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1)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于4月1114:00前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电子稿发送646070649@qq.com邮箱)

2)存在问题的学院需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于5月15将整改报告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46070649@qq.com

   联系人:许丽丽  联系电话:0571-85070450

教务处 学校教学督导组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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