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处会同校督导组专家于20255月9日-5月27日期间对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等14个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报告时间是否适度、老师提问难度是否适中、答辩重点是否突出、学生回答是否准确流利、答辩记录是否准确、完整等情况。经汇总整理,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答辩检查覆盖全校14个学院,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整体组织有序,答辩流程规范,大部分教师履职尽责,多数学生准备充分,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需引起各学院重视并加以改进。

二、主要亮点

1.组织规范有序:多数学院毕业答辩流程清晰,环节设置合理,如中德学院严格把控时间,学生报告和教师提问、学生答辩总时长在半小时左右,符合要求;理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答辩组老师对答辩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能一一指出。中德工程师学院学生报告时间合适,答辩重点突出,记录详尽。部分学院答辩记录工作细致,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每个答辩现场均指派2名学生用电脑记录,个别小组还采用录音设备。

2.教师认真负责:教师在答辩过程中展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多位老师积极参与问答,问题兼具广度和深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提问针对性强;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三位老师轮流提问,视角多元,并给出具体修改建议;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老师对图纸、计算书进行详细核查与提问,并给予修改建议。

3.学生表现良好:部分学院学生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学生能运用专业知识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大部分学生PPT制作规范,自述条理清晰、回答准确;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国际生表达流畅自信。

三、存在问题

1.答辩时间把控不足:部分学院学生报告时间偏短,未达要求,如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学生报告平均仅4分24秒,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学生报告时间普遍在5-8分钟。部分学院答辩时间安排随意,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个别组普遍超时,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部分组别提前一到两小时结束。

2.论文质量与规范有待提升:论文格式不规范问题突出,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多数学生纸质论文格式不规范;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大量论文材料未装订,部分老师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过程材料中无评语和签字。理学院部分学生只有电子稿,未提供纸质材料。论文内容方面,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存在摘要凝练不足、表达不清,过程材料不完整甚至致谢抄袭等问题;人文与外国语学院个别学生论文重难点及观点不突出,层次不清。

3.答辩现场管理需加强:部分学院答辩现场秩序不佳,经济学院与管理学院个别现场学生噪音大;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有学生在门外吵闹影响答辩。部分学院答辩硬件条件和形式有待优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在机房答辩,学生坐着侧身面向老师,互动效果受影响。

4.教师指导与提问存在不足: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提问多集中于格式问题,对科学问题关注少,反映出答辩前评阅时间不够,准备不足;理学院和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存在答辩老师人数不足、提问不均衡问题。

5.学生答辩技能欠缺:学生答辩技巧和临场表现有待提高,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部分学生多照本宣读,报告不透彻、言语不清晰;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部分学生自述低头读PPT,未脱稿;中德学院部分学生报告阐述缺乏条理,回答不够流畅。

6.其他问题:个别学院存在答辩教师缺席情况,如:理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共缺席8名答辩教师。

四、改进要求

1.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把控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时间节点,加强对学生报告时间的指导与规范,确保答辩流程合理有序。同时,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加强对论文质量的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教师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论文指导和评阅工作。

2.提升答辩质量:加强对教师的论文答辩过程培训,提高提问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术素养。指导学生提升答辩技巧,加强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训练,鼓励学生脱稿答辩,提高答辩效果。

3.规范现场管理:优化答辩场地安排,营造良好的答辩环境,加强对答辩现场秩序的管理。完善答辩硬件设施,确保答辩过程顺利进行。

4.加强整改落实:各学院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加强答辩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本科生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教育部自2022年起每年开展本科论文抽检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实施,对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查。针对问题论文较多的学校,进行质量约谈,乃至责令所在专业暂停招生,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

希望各学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5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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