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文件制度


浙科院人〔2018〕6 号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和管 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计划表

2.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表

3.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4.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表

 

   

                                           浙江科技学院

 2018 7 12


 

 

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

 

第一

第一条 为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积极推进企业与行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建立一支企业兼职教师队伍,以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强化专业学科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更好地满足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学校探索建立企业兼职教师职称聘任制度,规范我校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兼职教师的聘任采用“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分类管理、注重实效”原则。

第三条 企业兼职教师根据其职称、学历、职务、业界声望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分为特聘兼职教授和一般兼职教师。

第二 任条件与程

第四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 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特聘兼职教授一般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且担任大中型企业 高级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职务,具有一定的行业知 名度和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成就,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者。
    3. 兼职教师一般聘请与我校开展校企合作企业的专业技术人 员和高级工程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行业政策规 范、熟悉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一般   兼职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工程实际工 作经历;或具有本科学历、五年及以上工程实际工作经历;具有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第五条 聘任程序

    1.一般在每年 6 月前,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二 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企业兼职教师聘任计划表,报学校   教务处,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2.二级学院组织拟聘人选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 师聘任表》,由拟聘人选所在企业审核同意,并附拟聘人选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 料。
    3.二级学院根据聘任条件,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 能力考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进行审 核,并审定一般兼职教师;特聘兼职教授报分管领导审定。
    4.学校审定同意后,二级学院与所聘任的企业兼职教师签 订《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学校统一发放企业 兼职教师聘书。

第三 作职

第六 根据建设要,参相关专业的人才案、教纲的制订教学建设与,合作申报学项目,参与指导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促进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特聘兼职教授应能对我校的学科专业规划、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诸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给予咨询、指导。

第七条 根据教学需要承担相关企业课程或实践教学任务,开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参加相关专业的课程建设及相关教研活动。

第八条 承担学生在企业的认识实习、工程实践及毕业设计等的安排和指导任务,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的过程考核。

第九条 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工作,提高工科专业学生在企业完成工程技术实习的答辩比例,提高工科专业学生毕业设计(文)真实来源于企业工程技术实际的选题比率。

第十条 遵守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四 管理与

第十一条 企业兼职教师聘期一般为 1 年。

第十二条 二级学院负责所聘企业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并根据聘任协议、工作任务要求和完成任务情况,支付相应薪酬。

第十三条 企业兼职教师的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 6 月进行, 企业兼职教师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表》,聘用二级学院对企业兼职教师履职情况、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续聘意见,报学校审定。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检查和指导,开展不定期听课,召开座谈会,对外聘教师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学生的合理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 兼职教师,提高兼职教师的指导水平。教务处开展不定期抽查。

 

第五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浙江科技长办公 2018  7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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