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高校开展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保障,但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实验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不断发生在高校实验室的重大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20181226日,北京交通大学一实验室内学生在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进行全校性实验室安全抽查的基础上,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在20181228-2019115日期间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自查工作,具体自查内容、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内容

1. 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安全管理: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按需购买、按需领用,规范做好入库、出库、领用登记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制毒、腐蚀、有毒、辐射物品等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学废弃物处置,由签约定点公司进行回收。进一步规范化学品的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处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所有气体钢瓶必须装入带报警装置的气瓶柜,标明名称、种类、用量、使用登记、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并按需购买,杜绝超量囤积;同时,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实验室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对实验室安全环境进行隐患排查,特别是需使用粉状试剂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同类型实验室做好通风、除湿、防潮、或增湿、保温、降温等不同环境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4. 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所有实验室应逐一检查配电箱是否规范安装、空气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电炉、暖风器、电热壶等)、有无乱拉电线、电线是否老化、电源插座是否过载、长时间不用设备有无断电情况。

5.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有实验室应逐一检查消防设施有无配齐(灭火器、沙桶等)、消防通道有无堵塞,同时,清理杂物,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

6. 实验室操作安全规范工作。所有实验室应逐一检查实验室规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是否上墙明示,危险区域有无安全围挡、划线,检查学生进实验室前有否进行安全教育或宣讲、培训、或测试;有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实验教学;同时,检查实验室设备器材领用借用是否进行登记、验证,特别是公民两用设备如电脑、照相机、摄影机、电视机等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

7. 实验室防火防水防盗工作。要求在实验教学工作结束后对实验室水、电管线与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并检查实验室的门窗,确保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特殊情况除外)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偷盗、火灾等各类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要求

1. 全覆盖:全校小和山与安吉两校区所有实验室、实习基地的所有房间、所有实验室设备设施、气瓶、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化学试剂、药品等均在自查范围内。

2. 负责制: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18]57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学院下属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位实验间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负责人。

3.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管实验室副院长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工

作,会同实验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实习基地按上述安全自查重点内容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报相关部门解决,或报教务处、保卫处进行协调。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与“隐患即事故”的意识,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消除侥幸麻痹心理,坚持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以确保实验学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设施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联系人:盛海波,行政楼108办公室,电话:8507083713606510670

教务处联系人:陈  烨,行政楼211办公室,电话:8507019615967102859

 

                                                                        教务处、保卫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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