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教育部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一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18号)的精神与要求,学校已分批组织开展相关企业支持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
目前,教务处发现有部分老师已与相关公司沟通联系,自行申报,但未经过教务处审核与报备。为加强该类项目申报前审核、统计,立项后管理、级别认定等工作,请已申报但未报教务处审核报备的相关项目负责老师,在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教务处备案。7月1日后不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相关申报项目,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陈 烨;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196,
电子邮箱:chenye6810@163.com
教务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