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8年度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为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提供条件保障,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度小和山与安吉两校区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实验室开放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应对照去年教务处发文公布的2017年度开放实验室(附件一)进行认真核查,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今年继续实施开放工作;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实施开放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应提出书面说明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各学院新建成或其他具备实验室开放(安全)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新增开放实验室,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二),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全校已经开放与新申请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汇总、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确定2018年度学校开放实验室名单。
(四)本学期继续实行实验室向学生、教师预约时间开放,并进一步实施向课内实验、自主实验开放,以提高实验室在时间、空间、内容上的开放程度。
1.参加教学计划内各类实验课的学生,如需提前预习或课后补做、重做、精做实验项目时,可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同意后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三),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学生进行实验时,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2.学生需使用实验室进行自主制作、设计等实验内容时,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同意后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三),由班主任联系,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相关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3.教师需要使用外学院实验室进行教研或科研时,应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四), 约定使用时间,提出实验要求,同时,在实验室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预约平台http://sydy.zust.edu.cn中预约所用的实验室(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相同,或者从信息门户中登录即可),以便所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与实施。
(五)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制度》(浙科院设备[2006]9号)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开放使用登记。学生进行实验时,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二、计算机房开放
(一)各学院应对照去年教务处发文公布的2017年度开放计算机房(附件一)进行认真核查。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计算机房原则上今年应继续实施开放;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类别;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实施开放的计算机房,必须提出书面说明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各学院新建成或其他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计算机房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新增开放计算机房,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用计算机房开放情况登记表》(附件五),同时,在实验室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预约平台http://sydy.zust.edu.cn中预约所用的实验室(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相同,或者从信息门户中登录即可),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全校已经开放与新申请开放的计算机房进行汇总、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确定2017年度学校开放计算机房名单及开放类别;开放类别如下:
A类开放:每周一至周日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1:00;
B类开放: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开放时间为8:00-16:30,并固定若干晚上或双休日开放时段;
C类开放: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开放时间为8:00-16:30。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浙科院设备[2006]10号)的规定,认真做好机房开放前维修、维护、调试、安全设施配备等工作;机房开放时间内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指导与管理,确保上机学生安全与机房设施正常运行;开放结束后,专职人员应认真检查安全情况,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放的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开放与开放实验项目教学是学校推进大学生实践教学、科技竞赛、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与孵化器,也是提高实验室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将列入2018年度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范围,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的依据之一,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工作。
(三)各学院开放实验室(包括各类计算机房)在本学期的第三周起,正式向学生、教师开放,接待学生完成选做开放实验项目。
(四)教师和学生约定时间进行实验的,可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随时申请、审批、落实。
(五)新增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计算机房开放情况登记表(相同名称、功能、分类的计算机房可合并填报)及相关报告一式2份纸质稿,由分管院长签字盖公章后于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发送到:18171512@qq.com。
(六)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验室(计算机房)开放工作的宣传工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计算机房)概况、硬件配置、软件资源、开放时间、校区房号等相关信息,确保开放的受益面和使用效果。
(七)教务处将实施开放实验室(计算机房)的过程管理工作,对开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开放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希望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落实2018年实验室开放,特别是各类计算机房的开放工作,保证开放的效果,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以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知与附件(表格)可在附件中上下载。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289,邮箱:18171512@qq.com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