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2018年度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为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提供条件保障,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2018年度小和山与安吉两校区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实验室开放

(一)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应对照去年教务处发文公布的2017年度开放实验室(附件一)进行认真核查,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今年继续实施开放工作;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实施开放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应提出书面说明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各学院新建成或其他具备实验室开放(安全)条件的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新增开放实验室,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开放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二),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全校已经开放与新申请开放的实验室进行汇总、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确定2018年度学校开放实验室名单。

(四)本学期继续实行实验室向学生、教师预约时间开放,并进一步实施向课内实验、自主实验开放,以提高实验室在时间、空间、内容上的开放程度。

1.参加教学计划内各类实验课的学生,如需提前预习或课后补做、重做、精做实验项目时,可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同意后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三),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学生进行实验时,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2.学生需使用实验室进行自主制作、设计等实验内容时,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同意后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三),由班主任联系,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相关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3.教师需要使用外学院实验室进行教研或科研时,应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四), 约定使用时间,提出实验要求,同时,在实验室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预约平台http://sydy.zust.edu.cn中预约所用的实验室(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相同,或者从信息门户中登录即可),以便所报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安排与实施。

(五)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制度》(浙科院设备[2006]9号)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开放使用登记。学生进行实验时,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在场指导,确保学生与实验室的安全。

二、计算机房开放

(一)各学院应对照去年教务处发文公布的2017年度开放计算机房(附件一)进行认真核查。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计算机房原则上今年应继续实施开放;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类别;因各种原因不再继续实施开放的计算机房,必须提出书面说明报告,报送教务处。

(二)各学院新建成或其他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计算机房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新增开放计算机房,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用计算机房开放情况登记表》(附件五),同时,在实验室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预约平台http://sydy.zust.edu.cn中预约所用的实验室(账号密码与信息门户相同,或者从信息门户中登录即可),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全校已经开放与新申请开放的计算机房进行汇总、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确定2017年度学校开放计算机房名单及开放类别;开放类别如下:

A类开放:每周一至周日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1:00

B类开放: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开放时间为8:00-16:30,并固定若干晚上或双休日开放时段;

C类开放: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开放时间为8:00-16:30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浙科院设[2006]10)的规定,认真做好机房开放前维修、维护、调试、安全设施配备等工作;机房开放时间内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指导与管理,确保上机学生安全与机房设施正常运行;开放结束后,专职人员应认真检查安全情况,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放的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开放与开放实验项目教学是学校推进大学生实践教学、科技竞赛、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与孵化器,也是提高实验室利用率的重要途径,将列入2018年度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范围,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的依据之一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工作。

(三)各学院开放实验室(包括各类计算机房)在本学期的第三周起,正式向学生、教师开放,接待学生完成选做开放实验项目。

(四)教师和学生约定时间进行实验的,可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随时申请、审批、落实。

(五)新增开放实验室申请表、计算机房开放情况登记表(相同名称、功能、分类的计算机房可合并填报)及相关报告一式2份纸质稿,由分管院长签字盖公章后于2018314日(星期三)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发送到:18171512@qq.com

(六)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实验室(计算机房)开放工作的宣传工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计算机房)概况、硬件配置、软件资源、开放时间、校区房号等相关信息,确保开放的受益面和使用效果。

(七)教务处将实施开放实验室(计算机房)的过程管理工作,对开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开放的学院将予以通报。

希望各学院按要求认真落实2018实验室开放,特别是各类计算机房的开放工作,保证开放的效果,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开放共享工作,以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知与附件(表格)可在附件中上下载。

联系人:叶赛英,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289,邮箱:18171512@qq.com


 

教务处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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