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经相关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教务处审核、校教学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分管校长同意,推荐艺术设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类,中心负责人:徐迅教授)申报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部门反映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教务处联系人:洪 哲,行政楼217室,电话:85070122 13615718518
教务处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