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

通知公告

各学院(部):

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于下学期初对36个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附件1)组织验收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在建成后实现以下相关基本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危险性高、污染性强、难于实现、不可逆转、成本昂贵、时空限制等情况)、可行性(通过虚拟仿真可实现基本教学效果,或虚拟仿真效果更好)、效益高(开放共享、示范性强、辐射面广、推广度高),影响好(无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方面问题)

(二)项目符合分类范围;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及以上;设计主题、内容、步骤科学、合理、美观;效果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有丰富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师风好,团体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有序运行。

(四)项目具有原创性,拥有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

(五)项目在建设完成后有直接指向实验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

二、提交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自评报告(附件2),由所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于9月6日前交至教务处,电子稿发至278664472@qq.com。

无特殊原因不参与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给予撤项处理,停止项目建设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三、现场汇报:

窗体顶端

学校将于下学期组织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场汇报和专家评审。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现场操作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进行简要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另行通知。教务处将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

窗体底端

联系人:马傲,电话:85070122,办公室:行政楼209,邮箱:278664472@qq.com。

教务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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