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教务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读期间3次出现1学期所修学分不足应修学分1/2的情况者。在第1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向学生提出书面警告,并向留学生管理中心备案。第2次出现该情况者,由二级学院和留学生管理中心共同向学生提出书面退学警告。第3次出现该情况者予以退学。

现将2020-2021-1学期学分统计结果以及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 http://172.16.12.2/bm_main.aspx?xh=lxsgl。公示期20213261000202132810:00,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分管留学生管理的教务员反映。

教务处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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