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留学生的学风建设,强调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执行规范,参照《浙江科技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18条:学生在读期间3次出现1学期所修学分不足应修学分1/2的情况者应予以退学之规定。请各二级学院统计留学生在2013-2014-1学期获得学分,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留学生学分统计表》,纸质稿于4月5日之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15室,复印件由二级学院留存,同时发送电子稿:undergrad@zust.edu.cn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85070126
教务处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