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教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来华留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外【2018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入毕业学年的学生,在3月初课程补考结束后,学校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如所获必修课程学分比已开设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应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少于18学分以上(不含18学分),或所获得总学分比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最低修读学分(未开设的毕业设计、工程技术实习等时间教学环节除外)少于40学分以上(不含40学分)者,不能进入毕业学年学习,予以降级。第二十八条:本科留学生提前修读完培养计划规定内的课程,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课申请提前毕业。

经审核,对以下不符合进入毕业环节学习的同学,予以降级。(具体见附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32114:00——202232214:00点,若有问题或疑义,请于202232114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员老师反映。

教务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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