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学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实施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140号)精神,现将做好2014学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实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本科高校教师素质和科研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等,具体详见浙财教〔2013〕140号文件。
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及保障”等方面的考核除了指标体系指定的内容外,还将重点考核《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4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及高职院校“双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研究生教育、本科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的考核将直接运用第三方的评价结果,高校无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请各高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做好相关数据填报(表格见附件),并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及保障”材料(1000字以内),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19008378@qq.com,联系人:陈振、林涛,联系电话:0571–88008971、88008969。
附件:1.本科统计表
2.高职高专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