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及兼职教师聘任管理规定》(浙科院人[2016]5号)文件,拟开展本学期兼职教师聘任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审核对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聘用的兼职主讲教师。
2. 报送材料。《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注意:请务必用本通知附表,不接受格式不符的材料)
3.报送要求。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发送教务处。(联系人:章老师,85070116,行政楼207,10428574@qq.com)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未经批准、备案,学校将不予认可自行聘用兼职教师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及课酬。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师登记表
2. 浙江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