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热爱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推动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9]50号)和《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将开展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2020年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承担我校本科生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的在编在岗,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
2.已经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奖和高校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师德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潜心教学,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主讲课程有较大影响,教学中有独到的见解和做法,并在主讲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效果良好。
3.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系统主讲过2门及以上本科必修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主讲过1门),年平均讲授不低于8个学分课程,年平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部门排名前30%以上,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均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为优秀,无教学事故。
4.评选当学年,主讲2门次及以上本科课程(其中1门为必修课,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课程),讲授不低于8个学分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部门排名前30%以上,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优秀,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承担或认定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办法
1.2020年评选“优秀主讲教师”10名左右。
2.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学院按主讲教师总数的3%推荐(至少1名,最多不超过2名),推荐多于1名的需排序上报。
四、优秀主讲教师的评选程序
1.3月18日--4月20日:教师本人向二级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教师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申请表》(见附件)。所在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说课评选,部门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签署推荐意见,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4月21日--4月30日: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3.5月1日--5月30日:候选人按要求讲授1次校内公开课,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听课打分;候选人拍一个教学微课,师生网络投票;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评审。同行专家评价、网络投票、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各占40%、20%和40%权重,汇总评价结果,确定“优秀主讲教师”初选名单。
4.6月中下旬: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优秀主讲教师”名单,经过公示并发文公布。
五、待遇与职责
1.获得“优秀主讲教师”称号的教师,学校将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2.优秀主讲教师材料存入其业务档案,作为其职称评聘依据之一;同等条件下,卓越教学奖候选人优先从优秀主讲教师人选中产生。
3.优秀主讲教师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加教学示范课、教学观摩课、教学沙龙、教学讲座和教学咨询等活动,积极担任新进教师的教学导师,支持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六、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发动广大教师参与,认真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推荐,将潜心教学、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42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591864203@qq.com。
联系人:王水莲 龚胜意 联系电话:18072809601,85070231。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优秀主讲教师申请表
2.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