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了推进我校的课程思政项目工作,使培育的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发挥更多的思政功能,学校决定继续对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本学期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组织一次结题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的,本学期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原则上均需申请本次验收。有特殊原因的项目,经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再延期1年结题。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将被终止。

二、结题验收依据

依据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三、结题验收程序

各学院(部、中心)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已完成研究工作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1.申请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档交所在部门。研究成果包括:课件、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成效、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题(卷)库、正式刊物论文等。

2.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可采用督导听课、学生座谈、材料审核等形式,要注重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育人的实际效果,评价教学设计的达成度;要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材料等形式对二级学院(部、中心)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

四、结题验收结果公布

1.各学院(部、中心)应413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汇总表、随堂跟踪评价表、评分表纸质稿1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

2.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发文公布。


附件:1. 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2. 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申请书

3. 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4. 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

5. 关于公布2017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036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科技学院在线教学平台操作指南(教师版)和(学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