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各二级学院:

2022年专业调整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及《浙江科技学院“十四五”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末,学校招生专业总量控制在45个左右,形成以工学、人文学学科、管理学为主,理学、经济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本部门专业发展规划。现将有关要求预通知如下:

1.学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重点是做好传统专业的升级改造,加快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二级学院的招生计划数将在学院内专业优化调整,按照专业总量控制原则,二级学院若新增设1个专业就需要减少1个相关门类专业,而且只能增设浙江省大力推进的三大科创高地、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紧密相关的专业。

2.申请增设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及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已停招5年的专业需填报《撤销现有专业申请表》。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前谋划,参考附件中2021年相关材料先做准备,有意向申报的学院请于6月15日之前上交一份电子稿申请表,正式申报通知和申报要求待上级发文再明确。

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1年版)(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21年版)(审批专业适用)

5.撤销现有专业申请表

6.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2021年版)

7.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教务处

2022年6月1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2022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说明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