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1-2022-2学期各专业转入名额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21】14号)文件精神,请上报2021级、2020级、2019级各专业转入名额、和考核办法。
 注:2021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21】14号)执行;其他学生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9】8号)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    总结本学期转专业中在考核方式、录取办法等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
 2.    确定各专业允许转入名额时,务必考虑师资等教学条件的限制,确保教学质量;
 3.    上报的考核录取办法必须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且严谨公正,考核对象为所有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考核录取办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排名规则等;
 4.    各专业转入名额填附表一(转入名额为确定能转入的最大名额,请不要填写例如“5-10”的结构);考核办法填附表二;
 5.    上报时间要求:2021年12月20日前。
  
 学校将结合二级学院意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转入名额及考核录取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做好转专业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