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公示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普通高校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校教授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范围为列入学校正式课表,且由教授本人系统完整讲授的课程(不含讲座、实习、毕业论文等)。本次统计结果将直接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挂钩。
现将统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12月1日起到12月6日止。公示受理部门和受理电话:教务处85070805。
附:《2014-2015学年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