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竞赛

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科技学院第七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科院教[2021]2号)精神与要求,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组织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备赛工作,现将举办学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几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六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根据省赛的通知,本次大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大赛采用校级、省级、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4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49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全日制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生(2016年之后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海岛山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国际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3.项目类别和参赛对象

国际赛道设普通赛和中东欧专场二个组别。具体如下:

1)普通赛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高校在校留学生、我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 1 名中国籍学生参与。

2)中东欧专场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高校中东欧籍在校留学生或中东欧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 1 名中国籍学生参与。

3)普通赛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中东欧专场由宁波大学承办。

、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3 1 日之后出生)。

、参赛主要材料及相关要求

1.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赛报名时,需将项目的PPTPPTX格式的展示文档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大小不超过20MB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月15日至5月25日前完成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详见附件2),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各学院务必达到《浙江科技学院组织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各学院竞赛负责老师填写汇总表于5月25日前交创新创业学院。

(二)校级初赛5月31日前,完成校级初赛,经校内外专家评审,选择100个左右项目参加校级复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校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学校根据赛道和项目的质量,对校赛优秀团队进行集中辅导

(三)省级复赛(7月1日-7月15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7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章琦18969003960   刘静娟18758085282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生操作手册

附件32021年浙江科技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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