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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动教育对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近期关于劳动教育的最新要求,将劳动教育课程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特色,坚持理论与实践、生产与技术、必修与选修、体力与智力相结合原则。除了在始业教育中增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理论教育,安吉校区特色劳动教育内容外,主要依托《金工实习》课程,以第二课堂为辅助等方式建立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特色劳动教育体系。针对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如下:

1.理工科类各专业,根据专业需求设置金工实习(A)或(B)课程。

2.非理工科类各专业,增设金工实习(C)课程(1学分),另1学分来自第二课堂,相关专业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要求,原则上总学分维持不变。

3.结合劳动教育内容的《金工实习》(A/B/C)课程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安排由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负责编制与实施,内容应融入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劳动教育相关要求,结合新技术体现劳动型、体力型、技能性和先进性,且劳动成果可展示和可考核,同时,开设不同类型模块(项目),适用于不同专业学生劳动教育与实践的需求。

请有调整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在4月 19 日(星期一)前将论证好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按要求报教务处审核。

联系人:余敬安,行政楼209室,电话:85070450,邮箱:36917433@qq.com

胡体琴,行政楼210室,电话:85070118,QQ号:707623672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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