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办〔2007〕22号
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实验室建设 经费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教务处、审计处、计财处
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实施“集中投资、重点建设、立项拨款、招标采购、效益评估”的经费使用原则,以提高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3号)、《浙江科技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政〔2005〕153号)、《浙江科技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5〕153号)、《浙江科技学院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政〔2005〕15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经费来源
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应多渠道筹措。除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外,要积极鼓励科研、捐赠、基金等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争取国家和省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探索国际、校际、企业间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合作。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获得的收入,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
二、项目经费管理范围
纳入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范围的经费包括:国家和省各类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用于实验室建设的各类自管经费。各类经费的管理内容包括:经费申报、审核、审批、立项使用、监督、结算、审计等。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实行项目管理。
三、项目经费申报与立项
(一)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经费以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立项的金额为准。
(二)国家、省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按性质与类型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或科技处归口组织进行申报,批准立项后,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经费。项目经费由设备处或科技处、计划财务处进行单列专项管理。
(三)学院自有经费投入实验室建设的项目,由学院提出申请(论证材料),设备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四、项目经费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和预算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终止、撤消、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
(二)在项目实施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自行采购部分,由设备处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6〕114号)组织采购。
(三)使用项目经费采购的物资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金额时,应有供货合同、发票、资产(入库)登记单或收料单、物资验收单,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按学校审批制度规定办妥报销手续。实验室配套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有审计处的审计报告单及工程验收单。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并按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一),定期与设备处、计划财务处核对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阶段向设备处报告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底设备处、计划财务处归口编写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上报学校与财政部门。
(五)经批准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仪器设备及配套物品的购置及实验室设施改造等工程项目,按经批准后的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划拨至各学院的实验室自管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等支出,应按要求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日常运行与维修费明细账》(附件二)。各类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每年年底,各学院应将各类经费的使用情况报设备处。
(六)项目经费应按实施方案中经费使用预算(计划)使用,在建设时间内完成,节余经费按学校和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不得超支。
(七)设备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项目经费绩效考评
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考核、绩效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后纳入学校实验室绩效考评范围。设备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对严格按规定进行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并绩效显著的学院,学校在安排项目和使用资金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管理不严、资金使用不当及设备利用率低的学院,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办法由设备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日常运行与维修费明细账》
附件三:《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报销审核要件》
附件一: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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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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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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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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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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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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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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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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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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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集中采购情况 (金额:万元) |
序 |
招标编号 |
招标日期 |
合同金额 |
签约时间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比率 |
项目余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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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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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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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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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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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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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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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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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散购置情况 (金额:万元) |
序 |
购置日期 |
购置项目 |
合同金额 |
购置物件 |
付款日期 |
付款金额 |
比率 |
项目余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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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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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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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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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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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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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合计 |
序 |
资金来源 |
拨入经费 |
支出合计 |
经费余额 |
项目总余额 |
1 |
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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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校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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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
学院(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
附件三: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报销审核要件
一、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图书、软件等报销审核要件:
1.报销凭证(填写内容)
(1) 经费渠道与项目编号
(2) 资金卡号与报销类别
(3) 付款方式与额度(分期付款须按合同注明付款比例、时间)
(4) 审核批准:
① 项目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② 设备处处长审核签字
③ 报销额在1万元及以上须学校分管校长审批签字
④ 财务审核(报销额在1万元及以上须计财处处长审核签字)
2.资产登记单
(1)属于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需要:固定资产登记单财务部门记账联
(2)属于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等物资需要:收料单
3.正式发票或事业单位来往款收据
4.合同书(单项购置1万元及以上必须签订合同书)
(1)招标项目:合同书正本1份,复印件留存设备处。
(2)分散采购:询价采购申请表1份,另备1份留存设备处。
合同书正本1份或购销清单1份,复印件留存设备处。(另留存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表1份在设备处)
5.仪器设备(物资)验收单1份,另备1份留存设备处。
验收单须三人及以上进行验收签名,使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工程安装、设施改造等报销审核要件:
1. 报销凭证(填写内容)
(1) 经费渠道与项目编号
(2) 资金卡号与报销类别
(3) 付款方式与额度(分期付款须按合同注明付款比例、时间)
(4) 审核批准:
① 项目使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② 设备处处长签字
③ 报销额在1万元及以上须学校分管校长签字
④ 财务 审核(报销额在1万元及以上须计财处处长审核签字)
2. 审计处审计报告1份,另备1份复印件留存设备处。
设备处另留存:(1)经产业后勤管理处批准的工程安装、设施改造申请报告复印件1份。 (2)施工单位或部门的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3.正式发票或学校内部收据
4.工程验收单1份,另备1份留存设备处。
验收单须三人及以上进行验收签名,使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