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院设备〔2006〕10号
浙江科技学院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学校计算机机房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教学、科研的场所,是培养学生计算机操作技能与软件设计的实验室,同时也是丰富校园文化、开展第二课堂教学的基地。为了更好地管理计算机机房,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益,为教学、科研及第二课堂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计算机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使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责任到人。对计算机设备与软件的购置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对计算机设备与软件变动情况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条 计算机机房必须定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和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定期检查电源线路与消防设施,确保机房的安全。
第三条 机房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计算机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及日常运行检查工作。工作期间必须严守岗位,并保持经常性巡回检查。运行完成后,应关闭电源,认真检查安全情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值班日记等。
第四条 凡进入机房的教师、学生,必须登记,并服从值班人员统一调度,按规定入座。自觉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准插拔计算机中的各种配件。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规定执行。离开机房时,应按序关机,同时放好鼠标和键盘,并做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 学生在进行课内上机时,应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各种操作技能,完成实践、实验任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不断提高和丰富自己的知识水平。
第六条 学生课外上机时,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学生上网浏览反动、色情网站,严禁学生在机房做一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机房安全的操作。不准玩游戏,不准上网聊天。如有同学有不正当的操作与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为了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进机房前,必须穿上鞋套。在机房里,不准乱扔纸屑,不得随地吐痰,不准抽烟,不准带食物进机房,不许喧哗。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ОО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计算机机房 管理办法
发:各二级学院,部。

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6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