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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2012-2016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

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含2012-2014年未验收项目)要求与安排,依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院办[2007]23号)的验收指标,在对已报送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将对本次进行验收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核查时间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检查路线(具体时间段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初步拟定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30开始,具体项目所在实验室位置、预计到达时间见附件中的表格。

(如遇学校重要会议或活动,再另行安排时间。)

  二、项目现场核查的准备:

(一)项目所在学院应在分管院长指导下,项目负责人会同实验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核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检查项目所购仪器设备账册、实物、标签和规章制度上墙情况;准备项目相关申请、论证、实施、建设及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料;展示实验教学的相关资料:实验项目登记卡片、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志、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报告、开放实验情况等,特别是应展现项目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及科研、社会服务成果。

(二)组织做好项目所在实验室现场的安全、卫生、整饰工作,包括消防通道、设施、技防、警示、布局、简介、流程、卫生等。

(三)项目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应在实验室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汇报与答辩;并安排相关项目组成员负责现场介绍、操作演示工作。

(四)项目所购仪器设备应登记入账,实验室仪器设备分类账电子资料可与资产处联系;账册及封面范本由教务处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可向教务处复印电子稿或文本借阅、复印。

(五)通过图片、视频材料展示方式核查的9个项目在10月28日前拍摄一段2-3分钟反映实验室全貌与特色的视频(可配负责人解说)与5-8张照片,发到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教务处联系人:陈  烨,电话:85070196, 邮箱:chenye6810@163.com

资产登记联系人:周  静,行政楼118室,电话:85070187

 

  教务处

                           2019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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