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与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名额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安排,在2019年度全国高校可申报26大类中所涉及我校学科、专业范围的类别为: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环境生态类、文学类、体育学类、马克思主义类、其他类等(所对应专业见教育部文件附件)。申报推荐名额全国高校为305项,浙江省高校为45项,我校为2项。
二、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一)《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教育部文件附件)
(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附件)
(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本要求: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满足2个课时实验教学需要、学生实际参与交互性实验步骤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四)申报项目的有效连接网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并保持畅通。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的数据联通。
(五)项目所属学校对项目完全或共同拥有著作权。
三、申报流程与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对正在培育与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将已完成并符合申报条件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按教育部、教育厅通知要求填报《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抓紧制作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制作与教育部项目共享平台数据联通接口,提供有效连接网址(网页)。
1. 2019年7月31日前将《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教学项目视频发教务处审核,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项。
2. 2019年8月1日-8月14日学校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邀请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以优化、提升申报项目的质量。。
3. 2019年8月15日前学校讨论决定申报项目名单,并在内网进行公示。
4. 2019年8月23日前学校以公函形式向教育厅报送申报推荐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与申报工作,利用暑期时间积极参加研讨会、培训会、召开专题讨论会、邀请专家指导、走访调研、考察取经、研发课件等活动,全方位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努力推进实践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力争今年国家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实现新突破!
联系人:陈烨;行政楼211室;电话:85070196,电子邮箱:chenye6810@163.com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rar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教务处
2019年7月15日